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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 1.0 m 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 0.06 mg/m(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 0.24 mg/m(以甲烷计); 非甲烷总的检出限为 0.07 mg/m’ (以碳计),测定下限为 0.28 mg/m3(以碳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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