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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GB/T18883-200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细颗粒物"“1小时平均"“8小时平均"和“24小时平均"等个术语和定义(见3.33.5~3.7);删除了“标准状态"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3.4);更改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3个术语和定义(见3.1,3.2和3.2002年版的3.1~3.3);
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指标及要求(见4.2)6)c)将“空气流速"更改为“风速"(见4.2,2002年版的4.2);d)将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更改为“夏季"和“冬季"(见4.2,2002年版的4.2)
e)将“菌落总数"更改为“细菌总数"(见4.2,2002年版的4.2)更改了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氢等7项指标要求6(见4.2.2002年版的4.2);
g)更改了氨的控制要求,将“行动水平"修改为“参考水平"(见4.2,2002年版的4.2)h)增加了环境要求、样品运输和保存、平行样检验、结果表述、实验室安全等技术内容(见附录A的A,2,1_A,7_A.9,4_A,10,2_A.11);
d更改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醛(分光光度法)等11项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三氯乙四氯乙和细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推荐采样方法参数(见附录A,202年版的附录A)增加了甲醛(高效液相色谱法),苯并[a]花、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氧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H),更改了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细菌总数等3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C、附录D附录G2002年版的附录B~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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