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在烟道、烟囱及排气简(以下简称烟道)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料物的测定方法和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锅炉、工业炉窑、及其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和气态污染物的采样。
2 定义
2.1 颗粒物
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机械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
2.2 气态污染物
气态污染物是指以气体状态分散在排放气体中的各种污染物。2.3 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
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是指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00Pa条件下不含水分的排气
普瑞森(青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传真:0532-89089722
邮箱:18853292966@163.com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0号4号楼
版权所有 © 2024 普瑞森(青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9054528号-1 管理登陆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GoogleSitemap 注:产品更新带来性能提升恕不另行通知
咨询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0532-89089727
扫一扫,关注我们
资料下载留言: